企业破产清算时银行债权不是绝对优先。具体顺序如下: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如破产管理人的报酬、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费用等需优先清偿。2. 职工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 社保费用和欠税: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4. 普通破产债权:银行的债权属于此类。只有在清偿完前面的债务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受偿。所以银行债权不具有绝对优先性而是在特定的清偿顺序序列中。如果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银行只能按照比例获得清偿。 例如企业资产仅够支付职工债权和部分社保费用银行债权可能就无法得到全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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