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合同只有一份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为有效,并不以合同份数为生效要件。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合同生效主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成立及生效的一般要件,而非合同份数。权利义务: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担心仅有一份合同存在风险,可收集如双方沟通合同事宜的聊天记录、邮件,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等作为补充证据。保存合同:妥善保管仅有的这份合同原件,防止丢失、损坏。如有纠纷:可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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