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追诉期一般为三年。具体说明如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3. 在物业费纠纷中如果业主欠费物业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从此时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4. 例如业主从2020年1月开始欠费物业公司在2020年3月知晓那么诉讼时效从2020年3月起算到2023年3月届满。若物业公司在此期间未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超过三年后再起诉追讨物业费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所以物业公司应及时关注物业费欠费情况在诉讼时效内采取有效措施追讨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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