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具有以下性质:1. 行政性:它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行为区别于司法机关的裁判行为等。比如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经营企业的处罚。2. 制裁性:目的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惩戒。像交警对闯红灯行为进行罚款就是对违法交通规则行为的制裁。3. 法定性: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例如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超出规定进行处罚。4. 外部性:是行政机关对外部相对人实施的管理措施用于调整行政管理秩序。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措施不同比如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属于内部管理手段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以外的主体。5. 特定性:针对特定的违法事实和违法主体。即只有当相对人实施了特定的违法行为才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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