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 核心分析:构成要件:主观上明知产品有毒有害仍销售,客观上实施了销售行为。权利义务: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无毒害的产品,销售者有义务保证所售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法律适用逻辑:根据销售行为造成的后果及主观故意程度适用相应刑罚。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协助其调查取证。寻求帮助: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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