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工伤职工不能上班且未达到伤残等级等情况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如确实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可发放病假工资等但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比如80%等。总之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工资的计算要根据停工留薪期等具体情况来确定职工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