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并没有严格固定的间隔限制。2. 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根据案件进展和实际需要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次数相对灵活。比如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律师可尽快安排首次会见了解其被羁押情况、案件相关信息等。之后随着案件侦查推进若有新情况或需要进一步沟通可再次会见。3.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同样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与检察官沟通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需求等合理安排会见。可能在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后根据对案件的新认识与犯罪嫌疑人交流会见次数不定。4. 审判阶段律师会根据庭审准备情况、被告人诉求等决定会见次数。例如在开庭前律师可能会多次会见被告人梳理庭审思路、核实证据细节等;庭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在必要时再次会见被告人沟通庭审中的新情况等。5. 总体而言律师会见的频率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需求以及法律程序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开展辩护工作为原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