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员孕妇的赔偿标准如下: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赔偿金应为5000×3×2 = 30000元。2.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支付孕妇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不得降低。3. 生育相关费用:如果因裁员导致孕妇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费用。4. 优先留用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裁员孕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及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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