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请求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和裁判的行为。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在规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就可依法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权利义务:上诉人有提交上诉状等相关材料,按规定缴纳上诉费用等义务;被上诉人有针对上诉状进行答辩等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10日内)提起上诉,否则上诉权消灭。4. 实务建议: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应及时查看送达日期,计算上诉期限。准备上诉状时,要清晰阐述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上诉状一式多份,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在上诉期限届满前,将上诉状提交至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并按要求缴纳上诉费用。要注意收集和整理支持上诉请求的新证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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