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是一起涉及婚姻关系中子女抚养费用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原告需明确自身诉求,如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阐述夫妻双方离婚事实及子女抚养情况。说明要求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如子女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子女的实际花费清单、当地生活成本数据、对方收入证明等。书写诉讼书时,要清晰准确地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书及证据,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当事人需按时参加,陈述观点并进行辩论。之后等待法院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