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自首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在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是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情节。2.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是基于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及时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自首的构成要件包括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动投案要求犯罪嫌疑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向司法机关或有关负责人员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如实供述要求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交代清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院在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罪行较轻的可免除处罚。4. 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若想自首,应尽快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投案。投案后要如实、全面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隐瞒关键情节。收集好能证明自己自首行为的相关证据,如投案记录、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记录等。在后续司法程序中,积极配合,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