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土地确权合同书是对土地权利归属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的一种合同,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土地确权合同书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求。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义务:合同双方需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享有相应权利。比如一方有交付土地的义务,另一方有支付对价或履行相关手续的义务等。关键构成要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规。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确保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规,如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妥善保管:保存好合同书原件及相关附属文件。如有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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