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校园欺凌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根据欺凌行为造成的后果,适用不同法律。轻微伤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重伤等严重后果适用刑法。权利义务:受害者有获得赔偿等权利,欺凌者有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欺凌行为、造成了人身或精神损害等后果。实务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欺凌行为,保护受害者安全。受害者可向学校、老师反映情况,由学校进行调解处理。若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及民事赔偿的,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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