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主要有以下区别:1. 主体不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主体一方是金融机构如银行等;民间借贷纠纷的主体通常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2. 合同形式:金融借款合同多为要式合同一般有较为规范的格式和条款;民间借贷合同形式较为灵活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3. 利率规定:金融借款利率受央行等相关部门监管限制有明确的利率范围和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在合法范围内可由双方自由约定但受司法保护上限的限制目前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4. 资金来源:金融借款合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或吸收的存款等;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较为多样可能是个人积蓄等。5. 违约责任:金融借款合同对违约责任通常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中违约责任的认定也需依据合同约定但相对灵活性较大。6. 法律监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受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等多重规范;民间借贷纠纷主要依据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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