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独资企业,二者是不同的民事主体。但存在特殊情形,如独资企业财产与投资人财产混同。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独资企业作为非法人组织,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财产。但如果独资企业财产与投资人财产混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在独资企业中类似,若财产混同,可能突破独资企业的独立地位。3. 核心分析:通常个人债务主体是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独立财产,应先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若能证明独资企业财产与投资人财产混同,那么可以要求独资企业对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证明财产混同这一事实。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财务账目混乱、资金往来无清晰记录等能证明财产混同的材料。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列为共同被告。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