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以下几类常见的合同属于要式合同:1. 不动产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2. 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3.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般需采用书面形式。4.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权益。5.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通常要采用书面形式。6.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也需采用书面形式。要式合同的存在是为了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在签订这些合同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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