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关于约定管辖属于合同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的一种约定安排。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管辖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该约定就是有效的。权利义务:双方有按约定向选定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也有义务遵守约定。关键构成要件:一是要有书面协议,二是协议选择的法院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三是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查看其中是否有关于约定管辖的条款。若产生纠纷:如一方想依据约定管辖起诉,需确认约定管辖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然后向约定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立案。注意事项:起诉时要准确确定约定的管辖法院信息,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避免因管辖问题导致诉讼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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