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仲裁费用的承担问题属于仲裁程序中的费用负担范畴。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3. 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仲裁费用的承担方。通常是谁败诉谁承担仲裁费,但也存在仲裁庭根据公平合理原则酌情决定费用分担的情形。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仲裁庭对案件事实、双方责任等的认定,以此来判断费用的承担归属。4. 实务建议: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举证、合理陈述观点,争取有利的裁决结果,以避免承担仲裁费用。如果对仲裁费用的承担有异议,可在仲裁程序中向仲裁庭充分阐述理由。若已收到仲裁裁决书且对仲裁费承担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考虑是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后续法律程序,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严格的法定条件限制(参考《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需谨慎评估自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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