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涉及到治安案件中对于伤害行为处理及立案的问题。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核心分析:只要存在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论双方是否和解,公安机关都有权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伤害行为。公安机关需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决定是否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实务建议:被打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详细陈述被打经过,配合民警做好笔录。如有伤情,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资料,作为受伤的证据。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若达到立案标准,将依法对打人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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