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1. 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当然监护人。若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2. 指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3.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其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等。4. 监护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应当依法进行监护关系终止的登记并同时为被监护人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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