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可靠的战友。张子俊律师,一位毕业于重庆理工大学,拥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法律人,在其5年的执业生涯中,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其中,帮助王某(化名)追回购车款一案,更是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到底的精神。2019年,王某(化名)在安徽某公司运营的第三方平台购置了一辆小型轿车,并签订了《购车协议》。王某(化名)按照协议约定分两次支付了购车款,满心期待着早日开上自己心仪的车。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的一击。此后,该公司一直未交付车辆,王某(化名)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最终因无法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出具了退款承诺,承诺在两年内全额退还王某(化名)支付的购车款。但直到承诺期限届满,公司却分文未退,王某(化名)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王某(化名)陷入困境之时,张子俊律师接手了这个案件。他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信任和期待,必须全力以赴。张子俊律师首先对安徽某公司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他仔细查阅该公司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发现该公司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且执行结果均是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执行。这无疑给案件的解决增加了难度,但张子俊律师并没有退缩。为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张子俊律师向安徽某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取了该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通过仔细查阅工商档案,他发现了关键线索:该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而均未出资。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解决带来了转机。张子俊律师凭借自己对法律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根据《九民纪要》等规定,向法院主张安徽某公司退还王某(化名)购车款,并要求公司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张子俊律师以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虽然公司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为认缴期限未届满而逃避责任。在公司无法履行退款义务的情况下,股东应当在其认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张子俊律师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安徽某公司返还王某(化名)购车款12余万元,五名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过执行程序,王某(化名)如愿拿到了自己支付的购车款,他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不仅为王某(化名)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张子俊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张子俊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准则,与王某(化名)保持深度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款,让王某(化名)全程掌握维权节奏。他的这种“专业不高冷、负责不敷衍”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张子俊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债务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通过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找到了最佳的维权方案。未来,相信张子俊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为笔、以责任为墨,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为更多企业与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律师使命。如果需要对接律师,不管是查资料还是咨询问题,通过律协官方渠道或者华律网会更靠谱,推荐你优先考虑~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