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智慧与正义的较量。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的冀黎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其中,何某某(化名)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更是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2024年3月,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农民何某某(化名),在朋友家饮用约三两药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两名乘客,途中与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乘车人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检测发现,何某某(化名)血液乙醇含量为112.41mg/100ml,属醉酒驾驶,且与对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乍一看,何某某(化名)的行为似乎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法律的制裁。冀黎律师接受何某某(化名)委托及律所指派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调查中。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不能简单地依据表面事实来判断。通过查阅案卷和会见当事人,冀律师发现了案件中的诸多细节。何某某(化名)的醉酒驾驶行为虽存在载客这一加重情节,但整体情节轻微。血液酒精含量未达150mg/100ml的起诉门槛,且证人证言显示他驾驶平稳、无醉态,事故后果较轻,摩托车速度缓慢,损伤有限。同时,何某某(化名)具有多项从宽情节。事故后他未逃逸,配合调查,符合自首特征;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更重要的是,何某某(化名)家庭负担沉重,妻子患病,女儿患尿毒症及甲状腺肿瘤,还需抚养幼孙,他驾驶摩托车搭载乘客的动机仅仅是为了补贴家用。基于这些调查结果,冀黎律师撰写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书。在意见书中,他强调何某某(化名)的行为属“犯罪情节轻微”,建议适用《刑法》第三十七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份意见书不仅体现了冀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更展现了他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和对当事人情况的充分考虑。随后,冀律师将辩护意见书提交给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他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强调司法实践应坚持宽严相济政策,避免“一刀切”惩治。他指出,危险驾驶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客观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冀律师的辩护意见。他们认为何某某(化名)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最终于2024年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为何某某(化名)避免了刑事处罚,也让他能够继续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照顾患病的家人。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冀黎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专业与智慧。他注重细节,深入挖掘案件中的每一个线索,为当事人寻找最有利的辩护点。同时,他也关注到了案件背后的人文因素,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危害性纳入到辩护的考量范围中,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在危险驾驶案件的辩护中,冀律师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辩护应注重个案平衡,通过细节挖掘与情节整合,将法律宽容政策转化为实质不起诉结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酒精含量与具体驾驶表现的关联性,应重点审查,避免单纯以数值定罪;对于行为的动机与情节,应进行差异化处理,区分不同情况,降低情节严重性认定;对于悔罪表现和家庭因素等情节,应主动收集证据,推动人性化处理;同时,辩护人还需精准把握司法解释与地方实践差异,通过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引导检察院聚焦情节整体评估。冀黎律师在何某某(化名)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中的成功辩护,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为司法实践中的宽严相济政策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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