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分两种情况:1. 一般情况: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以外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允许股东认缴无需立即实缴。2. 特殊规定:目前仍有一些行业或经营活动有注册资本实缴要求。例如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以及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等。所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要依据具体从事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若没有特殊规定股东可按约定认缴;若属于有实缴要求的特定行业或活动则需按规定实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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