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下是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1. 行为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3. 行为对象:可以是被害人的财物也可以是财产性利益。4. 行为方式: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其交出财物。威胁可以是暴力威胁也可以是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等相要挟。要挟则通常是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5. 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遇到敲诈勒索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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