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违建面临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拆除行为。2.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认定建筑为违建且下达相关决定后,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拆。权利义务:政府需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强拆,被拆迁人有权利要求政府按照程序执行。关键构成要件是建筑被认定为违建且经过合法程序下达拆除决定。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拍摄违建认定文件、强拆通知等相关材料。寻求帮助: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强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也可咨询律师介入。法律程序:强拆前一般会有催告等程序,若对强拆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权。行政复议需在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提起,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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