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例如造成30人死亡就属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则属于重大事故。在工程建设中准确划分事故等级对于后续的责任认定、调查处理以及采取相应措施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依据事故等级进行妥善处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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