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局不给立案可参考以下办法:1. 了解不予立案原因:向公安机关询问不立案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以便知晓后续该如何处理。2. 申请复议: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3. 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被害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被害人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4. 提起自诉: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