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协商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夫妻双方需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各项权利义务。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实务建议:准备离婚协议书,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日后纠纷。收集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填写表格、提交材料。一般自申请离婚登记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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