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劳动仲裁后是否能再申请劳动仲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申请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有下列情形除外:(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二)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参加仲裁权利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参加仲裁权利的。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不受理,是为了避免重复处理相同纠纷。但符合上述除外情形时,可再次申请。比如仲裁裁决被撤销,意味着原裁决存在问题,需重新仲裁。实务建议:先确认自己再次申请仲裁的情况是否属于除外情形。若符合,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仲裁裁决被撤销的裁定书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再次仲裁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交证据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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