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学校欺凌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若发生学校欺凌,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依据民法典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欺凌者进行处罚。权利义务:受害者有获得赔偿等权利,欺凌者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欺凌行为且造成了损害后果。实务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受害者应及时告知老师、家长,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应加强管理和教育,对欺凌者严肃处理。受害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欺凌者及其监护人赔偿损失。法律程序大致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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