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是一种军事领域的职务犯罪。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 核心分析:主体为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行为表现为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需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严重后果包括贻误战机、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战时犯该罪处罚更重。4. 实务建议:收集犯罪嫌疑人擅离岗位、未履行职责等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任务安排文件、证人证言等。由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或军事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法律程序上,先由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然后移交军事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军事法院进行审判,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作出相应判决。 该罪严重损害军事利益和正常秩序,一旦发现应严肃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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