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规定明确了离婚登记的管辖地,旨在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权利义务:双方需共同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以完成离婚手续。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自愿离婚;二是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前往地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需注意,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存在争议,可能需通过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律程序相对复杂,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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