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预约申请不算冷静期。1.冷静期的定义与规定: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程序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离婚预约申请的性质:离婚预约申请只是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表达离婚意愿并预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一个前期步骤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尚未正式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不存在冷静期的起算。只有当婚姻登记机关正式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单后冷静期才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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