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不想冷静期快速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没有冷静期的限制但诉讼过程可能相对复杂、耗时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经过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特殊情况:如果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情形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情况快速判决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总之不想经历冷静期的话诉讼离婚是较为可行的快速离婚方式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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