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法律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而成立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2.构成要件不同:法律婚姻需满足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等条件并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的不构成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3.效力不同:法律婚姻受法律全面保护夫妻间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被承认有婚姻效力但效力低于法律婚姻。例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处理方式与法律婚姻有差异。4.解除方式不同:法律婚姻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形成的可通过诉讼离婚;之后形成的双方自行分开即可涉及财产等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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