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办是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的机构一般设在政府法制部门。1.性质:它是政府内部的一个工作部门承担着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裁决等职责属于行政机关的一部分。2.职责: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立案审查。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法性与合理性。组织调查取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复议决定如维持、撤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等。3.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当他们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时可通过行政复议办寻求救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行为的质量。4.工作流程: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复议办受理后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等。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程序。行政复议办综合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各方。行政复议办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衔接作用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公正、合法、及时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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