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1 定期租赁: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2 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比如你和房东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0年那么其中有效的租赁期限就是20年另外10年是无效的。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你们可以协商续订合同但续订后的期限也不能超过20年。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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