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性质: 农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强调以农民为主体。2 成员构成: 农业合作社成员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其他从事农业相关经营活动的主体如农业企业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要组成部分要求农民成员应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3 服务重点: 农业合作社侧重于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聚焦于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帮助成员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合作与互助。4 登记管理: 两者都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农业合作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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