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以下是司法鉴定的一般流程:1 委托:诉讼当事人等有权向法院等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由双方协商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2 受理: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 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安排鉴定人对委托事项进行鉴定依据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得出鉴定意见。4 补充鉴定:如果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等可以补充鉴定。5 重新鉴定:存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法定情形时可申请重新鉴定。6 出具鉴定文书: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文书详细说明鉴定过程和结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委托方要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依法依规开展鉴定工作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等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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