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性质: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直接确定房屋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起促成交易作用。2 主体: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是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主体是居间人、委托人(可能是房屋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3 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约定房屋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产权过户等核心买卖事宜。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则重点在于居间服务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等。4 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需依约履行。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中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才有支付报酬义务;若未促成居间人一般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能依约主张必要费用。5 履行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是买卖双方按约定交付房屋、支付价款、办理产权转移等。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履行是居间人积极提供信息、促成交易委托人按约定支付报酬和费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