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房产手续一般如下:1 确定是否有遗嘱: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办理。遗嘱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2 开具相关证明:继承人需前往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被继承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产权信息。3 准备材料:包括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等。4 办理公证(可选):有些地区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携带材料前往公证处公证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询问相关情况制作谈话笔录等。公证后会出具公证书。5 申请产权登记:继承人持相关材料如公证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登记部门受理后会进行审核无误后将房产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有差异办理时可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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