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有偿合同: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条件满足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基于对价关系。2 双务合同:投保人有缴纳保费的义务保险人有按约赔付的义务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3 射幸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何时发生不确定保险人是否赔付及赔付多少也不确定。4 附和合同:合同条款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只能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对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5 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依赖双方的诚信投保人需如实告知重要事实保险人需如实说明保险条款任何一方不诚信都可能影响合同效力。6 诺成性合同: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不以保险费的实际交付为要件。7 要式合同: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8 保障性合同:目的在于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予以补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障其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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