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起诉人联系不到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公告送达:若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常规送达方式联系到起诉人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会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等。2 缺席审判:公告期满后若起诉人仍未出现法院可进行缺席审判。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3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欠款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起诉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欠款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实现起诉人的债权。4 财产线索提供:起诉人应尽量积极提供欠款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更有效地开展执行工作及时追回欠款。总之即使联系不到起诉人通过合法的送达和审判程序以及后续的执行措施也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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