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子女欠的外债父母没有连带偿还责任。1 从民事主体角度: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子女的债务应由其自身承担。2 合同相对性原则:如果子女所欠债务是基于其与他人签订的合同等产生根据合同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子女主张权利不能要求父母承担连带责任。3 特殊情况: 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这并非是对子女债务的连带偿还。 子女以家庭经营等名义负债且该债务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子女与父母存在财产混同情况例如公司人格混同可能导致父母对子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之通常子女的外债父母无需连带偿还但存在上述特殊情形时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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