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总有一些陈旧观念如顽固的礁石,阻碍着公平正义的潮水。而肖锴律师,就像一位无畏的勇者,挥舞着法律之剑,为那些身处困境的人们劈开迷雾,带来希望的曙光。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肖锴律师办过的“黄某(化名)及其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权案”,感受这场正义与陈旧观念的激烈交锋。本案当事人黄某(化名),原是衡阳市某村的村民。多年前她外嫁他乡,但户籍始终留在原村,而且在夫家也未享受到任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婚后,黄某(化名)带着子女回到原村生活,他们修建了自建房,为村里修路捐款,积极参与村里的人情往来,与村集体建立了深厚的联系,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然而,当村里的土地被征收,迎来补偿款分配时,“外嫁女不参与分配”的旧规如同一把利刃,斩断了黄某(化名)一家获得公平的希望。村委会和村民大会以这条陈旧的规定为由,否定了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成员资格,拒绝分配给他们补偿款。面对这样的不公,黄某(化名)没有选择沉默,她毅然寻求法律的帮助,而肖锴律师团队成为了她捍卫权益的坚实后盾。在接手案件后,肖锴律师团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们精准地指出,本案的核心并非简单的款项追索,而是要从根本上确认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定性如同指南针,为后续的行动指明了方向,避免了在次要问题上的无谓纠缠。为了还原事实真相,让正义得以伸张,肖锴律师团队开始了艰难而又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他们就像一群严谨的侦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们收集了四大类关键证据:身份证明,证明黄某(化名)户籍从未迁出原村;生活证明,如自建房凭证、水电费缴纳记录,表明黄某(化名)一家长期在原村居住生活;义务履行证明,修路捐款凭证和参与村内事务的记录,体现了黄某(化名)一家对村集体的贡献;关键否定证明,夫家村集体出具的“未享受成员待遇”证明,排除了黄某(化名)在其他地方获得成员待遇的可能性。这一套完整的证据体系,如同坚固的城墙,将黄某(化名)一家的合法权益紧紧守护。然而,要打破“外嫁女不参与分配”的旧规并非易事,传统观念的枷锁在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肖锴律师团队并没有坐等开庭,而是主动出击,多次参加村民大会。在会上,他们化身“法律布道者”,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法律,明确指出村规民约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这一行动不仅动摇了村集体决策的“合法性”基础,也为诉讼营造了有利的舆论和谈判氛围。就在案件办理的关键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肖锴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契机,将其作为核心法律依据。在法庭上,他有力地主张,黄某(化名)的情况正是新法所要保护的典型,为法官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裁判依据,彻底打破了此类案件过去无法可依的困境。经过一番激烈的较量,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法院完全采纳了肖锴律师团队的观点,判决确认黄某(化名)及其子女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要求村集体支付黄某(化名)一家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九万元。这场胜利,不仅仅是黄某(化名)一家的胜利,更是法治的胜利。它如同一束强光,照亮了“外嫁女”权益保障的道路,为破除陈旧观念、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权利树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标杆。肖锴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就像一位技艺精湛的工匠,在每个环节都精心雕琢。从案件定性、证据构建,到策略性博弈、精准适用新法,他的专业工作构成了推动案件从“情理不公”走向“法律正义”的核心力量。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律师在现代法治中的核心价值,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正义的光芒。相信在未来,肖锴律师将继续用法律之剑,为更多身处困境的人们斩除荆棘,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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