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般分配方式: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特殊情况: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4.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总之离婚财产分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确保公平合理。双方应尽量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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