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一定要本人去公证。1.可以他人代理:立遗嘱人因身体原因等确实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比如老人病重无法行动可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办理遗嘱公证。2.本人办理优势:本人亲自办理能更准确清晰地表达遗嘱意愿公证人员也能直接观察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像在询问笔录过程中本人可当场与公证人员充分沟通细节。3.公证流程: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财产证明等。然后前往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人员会对遗嘱内容及立遗嘱人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可能包括询问、核实财产状况等。最后若符合要求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4.其他有效遗嘱形式:即使不公证遗嘱还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录音录像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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