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1.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财产总额为30万元20万元以内部分无需额外缴费超过的10万元按0.5%即500元交纳加上基础受理费300元共需交纳800元。2.其他费用:如离婚案件可能涉及公告费、鉴定费等。公告费一般根据实际发生额收取例如在报纸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需按照报社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鉴定费则根据鉴定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对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进行评估鉴定费用会根据评估财产的范围和复杂程度来确定。3.减半收取情况: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意味着如果原本受理费需300元调解结案或撤诉时只需交纳150元。4.司法救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如经济困难等可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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