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管辖权的确定如下:1.地域管辖:一般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比如遗嘱人在A地订立遗嘱那么A地的公证机构通常有管辖权。2.特殊情况:如果遗嘱涉及不动产可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例如遗嘱中涉及位于B市的房产B市的公证机构就有权进行相关公证。3.选择管辖:遗嘱人可以自主选择向其认为合适的公证机构申请遗嘱公证只要该公证机构有管辖权。4.指定管辖:当出现多个公证机构对管辖权有争议等复杂情况时由共同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管辖。5.管辖顺序:首先看遗嘱行为发生地再看遗嘱人住所地最后考虑不动产所在地等因素确定具体的管辖公证机构。6.确定流程: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时需说明遗嘱相关情况及希望办理公证的地点公证机构根据上述管辖原则判断自身是否具有管辖权从而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总之遗嘱公证管辖权的确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流程以确保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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