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离婚分割,需结合出资性质、赠与意思表示、房产登记等因素,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确定,具体如下:一、明确赠与对象的情形1.赠与夫妻双方:若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该部分系赠与夫妻双方,则对应房产份额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通常均等,兼顾贡献、需求等)。2.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若父母明确仅赠与自己子女,则对应份额为该子女个人财产,不纳入共同分割;仅夫妻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协商或均等分割。二、无明确意思表示的情形若父母未明确赠与对象,且无证据证明系借款,则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按共同财产处理;若有证据证明系借款,则该出资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房产仍按共同财产分割。三、房产登记的影响登记在受赠子女一方名下(且明确赠与该子女):对应份额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无论是否明确,通常视为赠与双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分割时需结合出资比例、还贷情况、房产增值等综合判断,必要时可通过评估确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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